为加快推进云南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的通知》(云政发〔2021〕22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84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战略导向,发挥科技创新在林草现代化建设中的核心地位,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滇战略、人才强省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3815”战略发展目标,突出云南林草特色优势,合理配置科技资源,着力构建新时代林草科技创新体系,不断提升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云南林草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省林草科技创新能力有较大提升,科研条件及重点学科建设取得较大突破,攻克一批关键技术难题,取得一批重大科技成果,优势特色领域研究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成果转化应用和技术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初步构建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科研院校为支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科技创新驱动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
——科技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在林草重点领域取得重大突破,新培育良种100个、植物新品种60个、突破关键核心技术30项,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20项。
——创新平台呈现多元化。新建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生态定位站、长期科研基地、创新联盟、创新高地、协同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20个以上。
——高层次人才培养取得突破。培育10个以上科研实力强劲的科技创新团队,力争建成科技创新团队3个左右,培养引进科技领军人才、云岭学者5名以上,产业创新人才20名以上,青年人才30名以上。
——科技推广体系更加完善。建立林草科技成果储备300项、推广林木良种100个、技术成果100项,建立科技推广示范基地100个,技术培训60万人次。
——科普能力显著提升。依托各类自然保护地、植物园、动物园、国有林场、标本馆等开展科普宣传教育,建设科普教育基地50个以上,力争建成云南省科普基地3个以上,建成林草科普宣教数字平台。
三、主要行动
(一)创新筑基行动
1.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围绕种业、生态修复、森林经营、生物多样性、林草碳汇、林草产业等领域,布局重要性状杂种优势形成和维持分子机理、全基因组选择育种、天然林生长及演替规律、森林结构形成和调控、木材形成和转换、濒危野生动物保护、珍稀濒危植物致濒机理和种群维持、生态系统的生物量和碳储量累积变化规律和原理等研究,突破“卡脖子”技术源头和底层理论,产出一批具有引领性、支撑性的重大原创性成果,实现更多从“0”到“1”的突破。
2.协同开展科技创新。省林草局、省科技厅共同设立林草科技创新联合专项,围绕林草资源保护利用及产业发展,有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国有林场、龙头企业等单位协同,重点支持有望达到批量生产和具有应用前景的林草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模式的区域试验与示范、中间性试验或生产性试验,创新形成一批新成果,为林草生产规模化应用和工业化生产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推动林草科技创新能力提升。
(二)种业振兴行动
3.加大种质资源保护。与云南省种子种业联合实验室有序衔接,开展主要树种、草种种质资源普查、收集、保存与评价,扩充现有优良种质资源活体库、基因库。深度发掘云南松、思茅松、秃杉等速生丰产和珍贵用材树种,核桃、花椒、油茶、油橄榄等经济林树种和草种抗旱、耐瘠、优质、高产等优异性状基因,促进种质资源信息共享与创新利用。
4.建立高效育种体系。促进传统的天然选择、杂交育种技术和现代生物技术融合,充分利用辅助诱变育种、分子育种、基因编辑等现代技术开展种质创制,选育突破性新品种,构建良种选育、快繁、推广的高效育种技术体系。
(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行动
5.坚果产业。在栽培、采收、精深加工等薄弱环节开展技术攻关,突破专用配方肥研制、水肥精准施用技术,有害生物绿色防控技术、轻简化栽培采收技术,研发适宜山地的小型农机具及采收装备。突破保鲜储藏、壳仁分离、分级筛选等初加工技术,研发高效机械装备。突破油料及蛋白利用关键技术,研发生态榨油装备,创制符合市场需求的油料及副产物产品。
6.特色经济林(工业原料林)产业。围绕油茶、油橄榄、花椒、竹子等特色经济林全产业链技术需求,开展品种优化配置、降本增效等栽培、加工、产品开发技术研究。
7.林下经济产业。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推进优质林下特色资源挖掘,开发林药、林菌、林菜、林花、林虫、林下养殖等绿色种养模式,突破人工促繁、林地增产、质量安全控制等技术。
8.木竹加工产业。开展木竹材成分结构与性能关系、高强度竹基复合材料制造、木竹化学加工、木竹结构材、重组竹制造、生物质材料增值加工、木竹制品绿色安全制造、木竹材质材性与检测识别、木竹材功能改良等关键技术。
9.观赏苗木产业。针对繁育困难树种,突破种子休眠及扦插、组培、嫁接等无性繁殖技术瓶颈,构建苗木高效快繁技术体系;开展基质配比、菌根接种调控、抗逆性调控、密度调控、综合管护等技术集成研究,实现观赏苗木标准化、规模化定向培育。
10.草产业。开展生态草牧业、现代饲草料产业、林草复合等领域技术研发,突破乡土草种高效扩繁关键技术,建立高质、高产、多样化适生草种的平衡稳定供给体系。
11.退化生态系统修复。以干热河谷区、石漠化区、高原湿地、热带雨林、高寒草地等生态系统为重点,研究适宜不同退化生态系统修复中的树(草)种和湿地植物选育、配置、土壤改良、集雨造林、水土流失控制及不同退化森林的经营技术等。
12.珍稀濒危和极小种群物种保护。开展野生动植物监测研究,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的就地、近地、迁地保护和野生种群恢复重建、驯化栽培技术研究。开展亚洲象、绿孔雀、长臂猿等极度濒危野生动物种群恢复,食源地、栖息地恢复、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生物廊道构建等技术研究。
13.生物灾害绿色防控。推进松材线虫病、红火蚁、薇甘菊等重点外来入侵物种防控、重大林草有害生物防治以及林草有害生物治理关键技术研发。进一步加强有害生物监测预警系统、生态调控技术研究和防控产品研发。
14.林草碳汇研究。深化碳汇补偿机制研究,建立健全适合云南生态系统碳汇评价的计量监测标准体系,摸清全省碳汇资源家底,突破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系统稳碳、增汇技术,探索研究退化林草湿稳碳增汇方法和路径。
15.自然保护地建设技术研究。提升自然生态保护关键区和保护空缺的识别技术,功能分区优化设计和数字化管理,积极探索自然保护地及周边社区发展的新路径,形成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16.智慧林草技术。重点突破智能感知与控制、智能计算与智慧决策、自主协同作业、人机物及环境融合、精准信息服务等关键技术及其装备应用,实现森林资源立体感知、林草数据分析利用、智慧管理、智慧化科技服务。
17.装备现代化。针对云南复杂地形,综合应用林机林艺融合技术,研发困难立地机械化造林、智能苗圃作业、森林抚育、高效采收,自然保护地、林草火灾早期监测与预警等技术。
(四)创新平台提升行动
18.优化创新平台布局。在木本油料、生态系统保护、物种保护等领域布局一批综合性强、集成性好、开放协同度高的创新平台建设,形成以重点实验室为引领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平台;以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为主的技术创新和成果转移转化平台;以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和生态定位站等为主的基础支撑与条件保障平台;以亚洲象国家公园建设为抓手,组建亚洲象保护研究院。
19.提升现有平台能力建设。健全科技创新平台基础设施管理运营和开放共享机制,加强平台的有机衔接和相互支撑。加强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创新平台、林草科技服务平台、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生态定位站)等建设,扩大经济林产品、花卉产品、木材与木竹制品和林化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等检测指标范围。
(五)创新人才建设行动
20.加强科技创新队伍培养。按照“兴滇英才支持计划”等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林草科技人才工作,积极推荐和培养林草科技领军人才、云岭学者、产业创新人才、青年人才和创新团队。鼓励科技人员与基层、企业、院校进行产学研合作,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出。
21.加快人才引进合作机制。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大力引进国内外优秀人才、先进技术、先进理念和管理经验等。以企事业单位创新需求为导向,鼓励承建单位建设院士专家工作站,促进林草科技成果产业化,大力培养创新人才队伍。
(六)创新主体培引行动
22.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支持林草行业龙头企业牵头组织,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组建核桃等创新联合体,开展林草行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产业孵化。引导支持各类企业将科技创新作为核心竞争力,设立研发机构,聚焦林草重点领域开展技术攻关,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发挥企业家在技术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吸引更多企业家参与科技创新战略、规划、政策、标准制定和立项评估等工作,依法保护企业家在创新中的合法权益。
23.推进高水平高校院所建设。整合各类资源,建立健全以云南大学、365体育官方唯一入口、云南农业大学、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等为主的具有前瞻性、战略性和基础性的现代林草创新体系,增强其在基础前沿和行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中的骨干引领作用,形成一批高水平教学科研实验平台。继续深化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改革,提升在国内外的创新竞争力。建立中科院昆明植物研究所、昆明动物研究所、中国林科院高原林业研究所等中央驻滇科研院所与省内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联合实施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的长效机制。
24.培育新型研发机构。鼓励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的独立法人新型研发机构,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企业孵化等。提升现有新型研发机构的创新服务水平,引进培育一批国内领先、特色鲜明的新型研发机构。
(七)科技产业示范园区创建行动
25.打造科技产业示范园区。支持符合条件的坚果、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木竹材加工等园区申报国家或省级林草产业示范园区,引导各类科技资源向园区集聚,推动园区上规模、提档次、创特色、增效益,成为林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创新高地。鼓励园区设立科技创新管理部门,吸引高校、科研单位以及大学生、科技特派员等入园创业,搭建科技人才与产业对接平台,打造新型科技园区。
26.支持产业园区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引导园区企业建立产业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重点实验室、院士专家工作站、测试检测中心、电子商务平台等各类研究机构、公共技术服务机构。支持园区企业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创新能力强、辐射带动作用显著的科技型林草企业。
(八)成果转移转化行动
27.强化科技推广机构建设。引导和支持科研院校、基层林业站、国有林场、企业、专业合作社、生态护林员以及其他社会团体和个人积极参与林草科技推广服务,构建以科技推广机构为主体、社会推广力量为补充的多元化林草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做好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将人才、科技服务落实到基层一线。提升改善基层科技推广站基础条件,提高林草科技推广服务能力。坚持实事求是、注重激励的原则,建立服务对象和主管单位共同参与的考评机制,客观公正评价科技推广项目实施成效。
28.加快科技成果库建设。健全完善科技成果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机制,向社会公布科研成果、实用技术目录清单,组织开展科技成果路演推介活动。围绕木本油料、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木竹加工、生态保护修复等领域,收集整理研究成果,充实科技成果库。组织开展成熟实用技术遴选,把成熟度高、易于推广应用、成效明显的实用技术清单化,广泛传播到生产一线。
29.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广。聚焦生态保护修复、林草重点产业等,加快实用技术及装备科研成果推广应用。创建一批特色鲜明、建设规范、效益明显的技术推广示范基地,为国家林草科技推广示范基地遴选做好储备。聚焦生态保护修复和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建立自上而下、分级分层的技术人才培训体系。创新培训方式,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编印林草实用技术手册,广泛传播推广林草实用技术。
30.建设多元化林草科普基地。运用现代传播手段和宣传载体,大力普及林草科学知识,增强公众科学保护和利用森林、草原、湿地、荒漠、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意识与责任。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共建共享的机制。开展林草科技活动周、青少年夏令营等科普活动,利用植树节、湿地日、爱鸟日等,展示林草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引导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实验室、图书馆等科普设施对外开放。打造“互联网+科普”平台,推进科普云、网络展馆等线上科普平台建设。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林草科技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将科技创新融入林草事业各方面全过程,全局性计划、整体性推进。明确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建立纵向联动、横向协同机制。各州、市林草局和科技局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建立林草和科技主管部门定期会商机制,扎实推进各项行动的落实。
(二)增加投入保障。省林草局、省科技厅每年统筹安排相应的资金用于林草科技创新工作。各地要建立林草科技创新资金发展机制,积极争取在财政公共支出预算中增加林草科技创新投入,建立与基于绩效的财政预算相协调的稳定投入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林草科技创新,推动形成多元、稳定、高效的林草科技投入机制。
(三)营造创新氛围。充分利用各类主流媒体及社会力量,广泛宣传解读林草高质量发展和科技创新的相关政策。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和工匠精神,激励广大林草科技工作者服务社会、服务人民、服务基层。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加大对科研人员的绩效激励力度。认真总结推广一批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的典型经验和案例,不断营造全社会崇尚创新、尊重人才、敢于探索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