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
根据《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本科班(试点)招生工作的通知》(民宗发〔2021〕6号)文件及《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本科班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经学生申请,班级讨论推荐,学生处审核通过250名同学的学费资助;163名同学的生活资助(一等129名、二等34名)。现将资助名单予以公示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请全校师生监督。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6日至20日
如对公示结果及信息有任何异议的,请于10月20日17:00前实名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63864545
附件:2021级、2022级、2023级、2024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本科班资助名单
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