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及《云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评选范围及条件、评选原则等详见附件资料包(共包含4个附件)。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本次评奖为限额申报,我校共有5个申报名额,最终将择优报送。
三、申报资格和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时间范围是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每位申报者限申报一项成果;合作成果限一人申报,或以课题组名义申报。第一署名人为同一人的多项成果,不得分别由不同申报者同时申报本届成果奖。
注意:具体申报要求和资格,请详见附件1。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者在下载附件资料包、填写成果奖申报材料,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二)申报者于2023年1月5日(星期四)中午12点前,将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一览表的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办电子邮箱:skb@swfu.edu.cn,并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相关证明材料的纸质材料(一
式三份)送至社科办成果科(第二图书馆406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材料格式要求:
1.申报一览表的命名方式为“学院/部门名称+学科类别+成果名称+申报一览表”。
2.每个项目的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和相关证明材料按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命名方式为“学院/部门名称+学科类别+成果名称”,各申报项目的学科类别应从受理成果范围给出的29个学科中选择。
3.以上文件放在一个文件夹内,命名为“成果名称+第九届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材料”,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4.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和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三份,相关证明材料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非论文类成果可单独装订;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论文成果应提供刊物封面、目录、版权页及正文。
五、其他事项
1.经学校推荐、教育厅遴选且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学校组织申报人在线填报申报材料,申报人需在2023年2月26日前完成填报。完成网络填报后,报送教育部的纸质材料将联系申报人提供。
2.受理成果范围、申报资格与要求、具体申报问题以及账号注册等问题详见附件资料包。
3.为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将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审核重点: (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 (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3)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 (4)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成果奖实施办法》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联系人:刘明浩
办公室:第二图书馆406室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2.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3.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
4.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汇总表
社会科学管理办公室
2022年12月12日